7/27開始全國降為二級警戒
#口罩仍要戴好不可掉以輕心 #新北餐飲內用含婚宴一樣不開放 #新北市補習班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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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人民與各行各業的努力下,最近全國疫情終於迎來降級解封的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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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7/23)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正式宣布,確認自7/27起將全國疫情從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並且允許在配合防疫指引條件下,部分行業與場所可以恢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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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即將降為二級,但還是要提醒大家,有鑑於許多疫苗接種率高於台灣的國家,在解封後卻因為確診病例再度暴增而又實施封城的現象。因此,即使已經確定由三級警戒降為二級,大家依舊不可輕忽大意,無形的病毒依然潛伏在周圍虎視眈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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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等待了兩個多月才有的曙光,我們仍然要呼籲所有新北市民朋友,請嚴格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以及新北市政府所頒布的二級警戒相關措施,並落實防疫政策,以確保自己與周遭親友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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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警戒二級規範
🔶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
🔶 確實執行實聯制登記措施。
🔶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 餐飲部分開放內用 : 超商、賣場、內用區開放。#但新北市仍不開放內用
🔶 各團體可召開會議,但仍應遵落實人流管制以及防疫規定,若無法落實則應暫緩辦理。
🔶 宗教場所、國家公園以及殯葬場所有條件開放,但需落實人流管制與保持社交距離。
🔶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但新北市未開放內用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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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須關閉之場所:
❌ 休閒娛樂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
❌ 教育學習等場域:社區大學(開放受理秋季班報名,實體課程不開放)、樂齡學習中心、K書中心、游泳池等其他類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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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防疫警戒二級規範
為了降低新北疫情再起的可能性,新北市在餐飲、戶外遊憩據點以及教育場所方面,有幾項 #不同於 中央的防疫規範,還請市民朋友們務必注意,以避免誤觸罰則:
❌ 餐飲(包含婚宴) : 依然不開放內用。
❌ 戶外遊憩據點 : 考量水域活動無法全程配戴口罩,水域活動維持不開放。
⚠ 教育場所 : 開放托嬰中心以及幼兒園,但是 #補習班依然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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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戴好戴滿 #酒精噴好噴滿 #嚴守實聯制 #有疫苗趕快打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追蹤【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網】提供您每日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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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罰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當光亮成為一種罪名]
30歲的許先生,是一名打扮入時的青年人,髮型修剪得起伏有致,左耳綴了幾只耳環,這天他穿了簇新的白恤衫,結上幼身黑色領呔。
晚上8時開始,他在銅鑼灣商業區向義工領了一支長條型的白蠟燭,連着黑色的阻風紙杯,點起了的蠟燭慢慢燃燒,他緩緩走近維多利亞公園方向,就在對面馬路給警察截停。此時,蠟燭燒了一半,紙杯內盛滿了燭淚。
圍在他身邊的警察,最高峰時有十來個,他背靠商店外牆,前面全是警察的身軀。警察跟他說,必須要吹熄蠟燭,他問為何?警察指,點起的蠟燭就可能觸犯非法集結罪。
他用手扇蠟燭,蠟燭沒有熄滅。警察說,現在批准你脫下口罩吹熄蠟燭,糾纏了一會,他無奈依從。許先生被搜身及查身份證,「我又沒有任何犯罪紀錄,第一次被截查就給了六四。我甘心情願,為了前人的付出。」
這位追上潮流的青年坦言,以往很少參加六四集會,但這一次讓他心情激動,因為一年多沒有機會參加任何集會或遊行了。剛被警察釋放的他,接受記者訪問時,拿着白蠟燭的左手腕不住顫抖,左手手腕皮膚上可見紋身,這名強壯的男子,額頭的冷汗不住流下來,滴到地上。
許先生坦言,被截查時感到難受,「你可以感覺到整個社會瀰漫着恐懼和焦慮,他們要打壓我們,這個社會肯定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所有事都往錯的方向走。」一個大男孩,一身結實肌肉,難掩被警察截查的驚恐:「我沒想過,點一支蠟燭也要那麼多的勇氣。」
這是一場事先張揚的恫嚇行動。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了30年的六四燭光集會,去年被政府反對,仍有大量市民成功進場,警方後來拘捕了具知名度的社運領袖亦已把他們收監。今年六四,港府再以「疫情」為由限制市民集會,但由於公共衛生相關罰則主要為罰款,故此警方亦在橫額及廣播中提及,違反者還會被拘以公安條例相關的非法集結罪名,違者可以判處監禁。
32周年的六四集會,第一年迎來空蕩蕩的球場,康文署開了大光燈,把場內照得燈火通明,海量的軍裝警察,駐守園內每個角落,園外的銅鑼灣,甚至全香港,總共派出共7千警力。銅鑼灣可謂每十步就會遇到警察。有到來的市民,在關起了的鐵閘外,拍攝空洞洞的球場。
三十二年,維園球場第一次空空如也。以往燭海佔據了多少個球場的畫面不復再。球場內,除了警察,還是只有警察。
官方事先放消息,指今晚若有人黑色衣服到維園燃起蠟燭可能被拘捕。那個法網拉得有多大得多大。今天大家起牀,支聯會副主席,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因為曾公開表示今晚會以個人名義到維園點蠟燭悼念,已經被捕。幾天前,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亦被政府指控沒有申請展覽相關的娛樂牌照而宣佈閉館。
兩個穿黑裙拿着蠟燭的三十歲女孩,一直圍着維園外步行,其中一人說:「就是要看看他們(政府)的恐懼去到那裡。」
整個晚上,大家都用不同方法表達抗爭或悼念的情緒。高調的人穿了一身黑衣,拿了白花來;到了晚上,燃點了實體蠟燭的人,頂多可以在維園以外蹓躂。有人在地上以蠟燭砌成六四字樣,砌好後,趕緊離開,此地不宜久留。
維園內,大面積地被警方以鐵欄柵和膠帶封鎖着。維園裡的遊人仍在進行各種康樂活動,網球場、草地滾球場、游泳池內仍有人在做運動,兒童遊樂場也有孩子在攀爬嘻笑。只是當有跑步的人亮着手機燈,或拿着微型的電子蠟燭在跑,你會知道,誰是同路人。
在偏僻的角落,一個公廁旁邊,一位58歲的婦人「小雲」,穿了帶花紋的黑衣,拿着一本漫畫書在閱讀。晚上七時許,天漸黑,她把一支小型電子蠟燭放在椅子上,本來,她用雜物遮掩着蠟燭,夜一點,她見經過的警察人數減少,才敢把蠟燭放在較當眼處。
小雲向我解釋,她整天的「詳盡計劃」:住在九龍的她,下午2時許便坐巴士過海。「幸好我出門夠早,後來警察把多條過海隧道也設立檢查站,大塞車呀。」她先到中央圖書館借了一本和中醫有關的漫畫書,再到維園繞了幾圈。「我要看廁所,出入口在那裡,有甚麼事也可以逃走。」
她還特別挑了一個公園座椅,上面有篷頂,以免下大雨她仍可以堅持留守。「我好想個天下大雨,下大雨警察人數應該會減少。」只是來維園點支蠟燭都要做那麼多思前想後的計劃?「借本書是要裝作在這裡坐是看書,我打開手機燈,也是因為看書照明作用。唉,現在連穿黑色衣服都心驚膽顫。」
小雲說,對於她這種年紀的人,六四正值她的年青歲月,印像深刻,八號風球集會她至今仍記得,當年六四的新聞報導都保留了,成為家中珍藏的錄影帶。「佢今年話唔比,更加要出來,支聯會那麼多領袖也被捕,好傷,好傷我們這批中年人的心。」
小雲頸上掛着一枚純銀十字架,她是虔誠基督教徒,曾回中國內地探訪,知道內地教友只能低調運作,說句話都要小心,否則有後果。小雲不禁慨嘆:「現在香港感覺好似身在內地咁。樣樣嘢要靜雞雞做,低調啲一個人咁做。」她說,預先告訴親友她來維園,並定時報平安。「嘩,維園啲出口,『成隊兵』擺哂係度。」
支聯會以往被諷刺為奉行「大中華情意結」,亦即是視中國與香港為「同胞」,香港人會有責任「建設民主中國」。小雲坦言,欣賞已故領袖司徒華的愛國情操,亦自然地形容自己始終心繫「祖國」:「我係中國人,都想國家富強,唔只係經濟富強,都想人民有分辯是非之心,有良心。」
小雲知道,每一次出來可能都是最後一次:「我以為等到今日才去參觀六四紀念館,怎知道太遲,已經被政府以奇怪的原因關掉了。唉,原來行動遲一兩日就太遲。所以今日一定要出來,怎知道明年是否連坐在這張椅都不可能?」
另一個伯伯,76歲的黃先生,在維園外合十,向着球場方向鞠躬致以悼念,他也懷有這種「大中華情意結」。
黃伯視中港人民「同為中國人」,他說,以為這麼多年,香港人支持平反六四,到香港人有需要時,期望中國內地的人民會發聲。但2019年他接觸一些內地人,對方對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不支持,令他十分難受。
黃伯嘆道:「我來了維園近30次,除了3年有事沒有來,通通都有來。最記得2013年下傾盤大雨,有個八十幾歲的阿婆說要打傘遮着我,我說不用了。」但黃伯仍時堅持六四要悼念,他說,每年參加集會時,心情都沈重,「好似想喊但又喊唔出。 」
對於今天警察於清晨拘捕鄒幸彤,黃伯義憤填膺:「佢好高學歷,好可惜」。鄒幸彤現為大律師,曾在劍橋大學修讀理科。對於港府以疫情原因不准集會,黃伯說:「我好少講粗口,但都忍不住要說,這個政府是無恥的,甚麼防疫通通是借口。我不樂觀,支聯會早晚會被取締,香港玩完了,以後只能在心裡悼念。」我問他怕不怕,他說不怕:「我個仔叫我唔好去銅鑼灣,但我堅持要出來。」
究竟這天晚上的紅線是甚麼?點蠟燭、開着手機燈、還是拿着電子蠟燭?依我觀察,在維園以外的街道,規管沒那麼緊。有人穿黑衣點爉蠟遊街,不喊口號不停留聚眾還可以遊走;但若你在晚上八時或以後進入維園,在維園的主幹道上,受到的規範又更嚴苛。
小雲一個中年女士在維園暗角點着電子蠟燭,巡經的警員都沒特別干擾。但一名穿運動裝的男士,手持電子蠟燭跑步,就被警察要求要關掉電子蠟燭。警員亦沒禮貌,語帶輕佻,嘲諷市民借故跑步實際參加悼念集會:「你跑了很多次了,繼續跑吖?」
有一隊中年夫婦,也開啟着手機燈圍着維園外競步走。太太忍不住邊走邊呢喃:「哎,冇自由、失自由⋯⋯參加咗三十幾年的集會,點解搞成咁?香港點解搞成咁?連開個燈都唔得?」他曾經禮貌地跟警員理論,她引述有警員勸喻,悼念在別處可以,但維園開了個小燈,就引其他人來,又成為集會,「我地就要做嘢」。
晚上9時半,在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附近的入口,有一名白恤衫警員清楚指出界線在那裡,他拿着擴音器大聲跟路過市民說:「現在是警方的警告,如果你的手機燈開啟了,或者手持電子蠟燭,請你立即關掉,因為以上動作已經干犯了『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警方會將你地拘捕。」
在整個反修例運動,都從來沒有出現過,開啟了的手機燈,會成為一項罪名。
大量市民從遠處行過,警員大聲吼叫:「你呀你呀!白衫果位男士!你開着手機燈,即刻熄咗佢!你呀你呀!十個人一齊開手機燈,睇到你啦!」連外籍人士開手機燈都不能被倖免。不少市民嘗試理論,就被拉到一邊進行截查,查袋查身份証。
那粒比手指甲更細小的手機燈光,在黑夜的銅鑼灣像星星一閃一閃,不需多言,就有相知的共鳴。2021年6月4日,那一點手機燈泡發出的星光,承載着香港人對32年前遠在北京的亡魂的一點悼念。今時今日,香港人最大的勇氣,就是穿黑衣,走上街,點亮手機的小燈,燃亮一顆堅持良知的心。
國家公園法罰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唯有制定規則、積極管理,熱門路線才有未來 》
最近登山圈子最大的新聞,莫過於新北三重山岳協會明知沒有申請到天池山莊床位與營位,卻依然招生成行,惡意鑽漏洞擠爆天池山莊的事件了。4/24日,他們率領52人浩浩蕩蕩前往天池山莊,教團員逢人問起就要撒謊說「我們是要睡檜林保線所」,最後一行人晚間七點才抵達天池山莊,要求莊主收容「迫降」,引發眾怒。
從事前有團員詢問,就不斷的避重就輕、說謊,不願正面說明就是沒有抽到位置,打算整團人到天池「偷睡」;到東窗事發上新聞後,甚至還偽造協作道歉啟事被抓包又秒刪文神隱,至今仍未見該協會有誠意的道歉,素質與心態之惡劣,不忍直視。
但這不是個案,今天只是三重山岳協會多行不義而自斃而已,類似的事情在稜線上是無窮無盡、行之有年。追根究底,就是主管單位「不願意管理登山商業團」、「少有嚴格執行的有效管理」,與「沒有足以威嚇違規者的懲處手段」三個原因所造成,可以說是登山法規不完善所造成的不積極放任。
舉個案例,過去雪霸國家公園曾經粗暴禁止「第一天住翠池與雪北山屋」,被山友嚴正抗議後才取消。為何會出現這種不合理的限制?追根究底,就是上述的「技術性迫降」實在太多,造成大量翠池與雪北山屋的名額浪費。我就曾經在天氣很好時,在雪北山屋遇過申請網站明明顯示當天客滿,但到山屋發現只有6個山友加我7人。其他人呢?「技術性迫降」三六九山莊了,好個漂亮的操作啊!
另外,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南湖地區與奇萊主北,更有「比預定出發日期多提早申請幾天」的玩法,因為這樣可以提早申請,提早佔到山屋,真正上山那天被問起時,再隨口胡謅說「有事耽擱」,就好了。
這種行為也形成了共犯結構,在許多惡質商業團以此等手段佔用山屋只為成行時,想要守規矩的團根本難以遵照一般遊戲規則申請所需日期,因為早已先被此等鑽申請漏洞的團佔滿,堅持不住的只有同流合污一途,更造成自組隊難以順利成行。
更讓人無力的是,因為經費問題,國家公園體系目前只有玉山主峰線有真正的「莊主」可以執行強而有力的管理,比如說阻擋太慢的單攻者硬撐上主峰。其他地方呢?抱歉!多半只有志工,他們只有勸導功能,有人要技術性迫降也只能摸摸鼻子幫忙喬床位、營位,沒有實質的管理權力。本文的照片,就是長年被超額申請的惡質商業團紮營紮的亂七八糟的雲稜山屋,屋外帳篷海的奇景,更遑論南湖圈谷就算有保七執法,在連假時可以紮到超過70帳的「榮景」了。我們的高山生態根本無法負荷如此沈重的遊憩壓力,更遑論早已大打折扣的遊憩品質,這些,真的是我們上山的時候,想看到的景象嗎?
我們成立國家公園,不就是為了有一個單位能妥善管理我們的山林嗎?
但諷刺的是,當下的國家公園與林務局面對這種亂象,可說是幾乎束手無策,現有的處罰手段對商業團更是不痛不癢——「少許住宿費罰金與停權一年。」
拜託,僧多粥少的熱門路線,除了不小心被騙的無辜初心者外,那種惡質商業團帶的大都是「一生去一次」的高山觀光客,被停權一輩子都沒差好嗎… 至於領隊被停權,找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協會成員當免洗領隊不就好了,有差嗎?
在法規不全、管理不力與代價輕微的現況下,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簡單又美麗的入門路線,在少數無良業者與偷跑者的摧殘下,漸漸失去往昔的美好嗎?
憑什麼晚一點出生或晚一點開始爬山,就只能看到那些不守規矩的人所破壞後的殘羹剩飯?這真的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行政院大喊「向山致敬」已經近兩年,也該開始著手治本之道,給予山岳主管機關合用的法規與權力,妥善管理各個熱門路線了:
1. 熱門路線山屋營地與登山口專人駐點管理:
山岳環境有著資訊不流通性,因此無法監督使用者的行為,也是許多亂象之所以發生、南湖大山區域長期超限利用的根本原因。與其相信人性,再被人性嘲諷,歷史已經告訴我們「莊主駐點」才是讓熱門路線保有秩序與美麗的唯一選項。
最指標性的案例是嘉明湖,專職莊主團隊駐點管理後,從每逢連假必紮營紮到步道上全部都是帳篷一路紮到湖畔,到現在幾乎不會聽聞該區有偷跑與技術性迫降亂象,著實是所有管理單位都應該學習的案例。尤其是南湖大山線,每逢連假偷跑者幾乎快要和照規則申請的人數一樣多,太魯閣國家公園形同虛設,必須盡快與林務局協調建立登山口管制站,否則世界唯一的南湖圈谷特殊生態系危在旦夕。
三重山岳協會惡意迫降的主角天池山莊,則是今年才剛剛引進專職管理員制度,就是為了根絕「在步道上到處紮營」的亂象,但因尚在磨合期,才無法將這「沒申請的52人超大團」擋在步道口,拒絕其入山。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有專人管理外,需要第二項的配合。
2. 有效的總量管制法源依據:
「絕對的自由,下場就是失去自由。」台灣簡單美麗又蘊含龐大商業價值的登山路線真的不多,大概就那十來條超熱門觀光路線而已:眠月線、水漾森林、松蘿湖、加羅湖、奇萊南華、玉山、雪山、嘉明湖、北大武、武陵四秀、大霸群峰、南湖大山等。如果缺乏管理,人人抱持著「這裡不用申請」的心態上山,到現場換來的就是悲劇——人山人海,連睡覺都有困難,營地仿若難民營,甚至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如南湖圈谷連假可以紮到70帳那樣扯。這真的是我們要的「自由」嗎?高山環境能承受幾年這樣的「自由」?「自由」是只要有山爬就好,其他都不重要嗎?
以玉山主峰為例,貴為全台灣最熱門、最難抽的路線,雖然長年被詬病限制自由,但只要抽到,每一個去的人都能保証享有一定品質的遊憩體驗:雖然很多但還能接受的人潮、大家都能有自己的床位、不用煩惱「搶不到地方睡」。我去玉山超過十次,景觀上大抵都長得差不多,對比因為戒茂斯線開通而湧入無限人潮,造成湖畔草地不斷沙漠化、步道加深程度倍速於過去、每隔一段時機去就會讓人感傷的嘉明湖,凸顯出了總量管制的重要性。
然而,現今只有國家公園有管制總量的權力,林務局缺乏相關法源而礙手礙腳,甚至會因為林管處的不同步而產生漏洞:三重山岳協會迫降天池事件就是一例,正因為他們謊稱要睡的「檜林保線所」是花蓮林管處的地盤,南投林管處無權過問,才會導致無法攔阻該隊伍上山的狀況。唯有從法制面改革,賦予主管機關總量管制的權力,並配合專人駐點,這些熱門路線的管理才會有未來。
否則,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被無限量使用的入門路線,遊憩品質與美麗一年比一年糟,在這一代親手葬送「簡單的美好」甚至「南湖圈谷的特殊生態」。
3. 「商用申請帳號」的設置與抽樣電訪中籤隊員:
目前申請系統並無法分別商業團與自組團,也帶來了某種程度上的管理困境,其中最大的弊病,就是難以防止「人頭隊」的濫用。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玉山主峰「合法卻無良」的海量人頭隊佔位行為了。一些惡質商業團,會以手上海量的人頭資料申請隊伍一起下去抽籤,然後真正要上山的隊伍是用候補的,因為每天的候補隊伍並不是抽籤制,而是在備取隊伍取消後照順序遞補的。
這時候,只要有人頭隊中籤,靜靜的等待真正要上的隊伍在候補順序第一位時,取消申請,繳納少少的取消費用,就可以讓整團人順利住到排雲了。但如果有人手速比自己快,或者都沒有人取消呢?沒關係,在最後關頭取消人頭隊就好了,反正罰金和利潤不成比例。這卑劣的手段,早已長期造成排雲山莊床位的浪費,也是讓人疑惑總是有超過千人抽籤的排雲,為何時常到現場才發現有空床的主要原因。
當今商業登山缺乏管理,政府容許私人公司不必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利用屬於全民的公共財賺取自己的利益,甚至排擠了一般使用者的權益:長年搶山屋的神手速一般人難以競爭、包餐團隊永遠佔用營地最好的位置、海量人頭隊伍讓中籤率更低…等等。既然國家沒有要求商業團付出更多代價維護環境,那商業團就有義務接受管理單位的監督。
唯有接受適當的監督管理,保障好團的權益、嚴逞惡質團,商業體系才會健康,而不是讓唯利是圖的劣幣,驅逐有心守規矩的好團。
「商用申請帳號」就是這個脈絡下的產物,不對商業團作出額外的限制,但管理單位能確實掌握有無異常申請行為,如海量人頭隊伍、預先申請佔用等(配合招生文宣就能知道是不是謊報申請日期)。然後,再針對異常申請或偽自組隊伍重罰即可。這個制度會讓商業團之間出現相互監督的功能,因為其實登山帶隊的圈子無敵小,誰守規矩誰不守規矩上山一遇到就知道,各家領隊和莊主、門口管理員也泰半互相認識或知道,偽自組上山要不被抓包非常有難度,惡質商業團不提升品格,被時代淘汰也是剛好而已。
而「抽樣電訪中籤隊員」則是保險,因為只要參加過「一次」惡質商業團,個資被拿去成為抽籤籌碼的機率非常高,不實還有被抓包盜用個資上新聞的案例。這時主管機關可以抽查商業隊伍隊員的電話號碼,致電確認或者簡訊通知中籤,就很有機會抓出不老實填寫個資、或者以人頭抽籤的惡質商業團,再予以重罰並發布新聞稿,就能有效減少這樣鑽漏洞的行為。
4. 提高鑽漏洞的代價:
「罰責過輕」與執法困難,是當今無法遏止惡質商業團破壞遊戲規則的主要原因。執法部分,有專人駐點管理就可以大幅提升效率,太魯閣國家公園尤其應該改善,南湖大山線已危在旦夕,保七也疲於奔命。而罰則部份,國家公園法與森林法應修法,提高「迫降的代價」。
如果免費緊急救難的美意,終究不斷被有心人濫用,長期損害一般民眾的權益,那我們是否可以考慮適度提高其代價呢?除了熱門路線山屋與營地全面收費化管理外,違規者停權的同時,訂定「山屋與營地臨時入住費率」,是一個治本的方法。一般而言,一晚4000以上的代價,就能嚇退絕大多數有心鑽漏洞的人了。
以三重這團為例,團費才4700,如果迫降天池一晚每人收4000他們一定不會這麼幹,因為一出發就註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4000這數字也沒什麼特別,就是普通住宿費的十倍而已,且有餘裕爬山的人一定出得起,真正遇到急難需要迫降的人,也不太會因為這樣的費用而咬牙硬走造成危險。如果真的為了4000元的費用賭命,那我只能說,我們已經不是媽寶國家了,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這不是什麼天文數字,真的要為這種錢賠上生命,就只能表示遺憾了。
或許有聲音會說,這樣一來只要願意出10倍錢就能保證床位,是經濟上的不公平,我只能說… 願意花這個錢技術性迫降,被停權一年、公告姓名、只能睡在山屋角落(無論是否故意,迫降通常不給床位,只是純收並留找個不影響正常使用者的地板塞),並接受眾人的異樣眼光與責難,這種人是少數中的極少數了吧…
但其實就實務面來說,其實很少遇到緊急迫降的問題,因為那些路線都是二~三天左右的行程,很短,有問題通常都會直接撤下山。至於長程縱走後半段接到大眾路線,卻無法一天撤出而需要緊急迫降,如南二與能安逆走,則可以另外考慮訂更細緻的管理規則,以長程路線的申請為依據減少迫降的負擔,畢竟長天數變動風險本來就大。至於防止惡質商業團濫用此規則佔用長程縱走名額也很簡單,前一點「商用申請帳號」就是為此而生,只要比對招生行程與價格,就能知道是否為技術性迫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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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太多的時候,「自由」就是有代價的,最常見的就是交出部分自由,亦即當今民主社會的管理礎石——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憲法賦予了政府一定的權力,在「維護大多數人的權益」並且「確保環境與資源的永續利用」下,訂定合理的管理法規,讓公權力得以保護稀缺的公共財,而非任其被無限制濫用,最終消滅,讓所有人都失去了自由。
台灣的山區曾經歷過「完全自由」的年代,我們不時能從登山前輩的口中聽到那個年代的輝煌事蹟,比如舊排雲山莊一個晚上塞進300人的軼事,所有眼睛看得到的縫隙都睡滿了人。那是一個人人都不用申請、大家有山爬,卻住得像難民營的年代。隨著時代更迭,登山人口爆炸性成長,人民對於遊憩品質與山林環境日益重視,也漸漸瞭解到當一個地方有無限量人潮不間斷湧入,那麼下場就是環境不斷劣化,以及遊憩品質的完全喪失,上山逛夜市。
這時,我們就必須在那些熱門路線上,交出自己一部分的自由,讓公權力好好管理那些簡單又美麗的路線,讓機率決定誰可以享受有保障的自由,而不是任由大量人潮蜂擁進那幾個少得可憐的爆紅路線,互相用自己對山的渴望摧毀對方的夢想山行。
那「絕對自由的山」呢?把能力練好,離開那些爆紅的名字、被大量商業行銷的「秘境」之後,你就能獲得真正的自由、海闊天空。至少我在這兩年報復性登山的浪潮下,都在爬奇怪的冷門路線、很少被打擾、也從不覺得被限制。
我對熱門路線管理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熱門路線專人駐點管理」、「總量管制法源依據」、「商業團納管」、「提高鑽漏洞的代價」,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也希望各管理單位能重視一般使用者與肯守規矩的商業團的權益,而非在推廣台灣山岳之美同時,放任登山環境如同戰場般混亂、人們在山上瘋狂搶奪有限的營地資源——那是對比臺灣山林的美好,最大的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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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佳龍今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強調,墾丁悠活渡假村的問題,存在時間橫跨數年,經歷多位內政部長的任期。他要求內政部應盡速釐清爭議,若有不合法的部分,則應祭出罰則,特別是若有公務人員也涉入其中,更不能縱容。
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表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雖然在民國73年就設立,但卻一直要等到91年才取得轄區內的建築物管理權,也因此,在悠活渡假村申請設立時,最初是由屏東縣政府審查核發執照的。但問題是,當時悠活渡假村是以"集合住宅"的名義來申請建照,但最後卻變成"旅館",這裡就有些爭議。隨後在95年內政部卻又讓渡假村其中的兩塊區域就地合法,另外的三塊區域重新進行環評,也才會引起現在看到的問題。
林委員則追問指出,根據媒體報導,前後一共有4位墾管處的官員取得渡假村的永久會員證,這部分內政部要如何處理? 此外,最後若認定渡假村不合法,內政部打算如何來處理? 對此,李部長則回應說,官員是否有涉入,現在內部還在調查,最慢明天會有結論。至於要如何處理,這部份則要由環保署來認定是否屬於違建,還是在修改後可以通過環評,而若環保署最後認定違建,那內政部就會針對違法部分來進行斷水斷電,甚至就地拆除。
此外,林委員也指出,內政部與教育部有合作進行「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但出席率似乎不是很好,而就預算來看,資源的投入也不足。針對此計畫,李部長則表示,就他了解出席率似乎有受到城鄉差距的影響,因為都會區情形好一點,不過他也承諾未來將親自督軍此業務,有缺失的部分會再進行加強。
最後,林委員表示,根據國安單位訊息,先前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後,來台陸配申請台灣身份證的案件量較過去明顯高出許多。當然這不是要懷疑陸配對台灣的忠誠度,但不能排除的是,對岸有可能在背後進行施壓或指導,意圖干擾我國選舉,他提醒移民署要多加注意。而移民署長謝立功則回應說,這或許是因為2009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所修改,將年限由八年改短為六年所導致的,不過他也同意不能輕視以對,未來則會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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